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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台灣光復節】轉貼自《大樹下講歷史

民國三十四(1945)年八月十五日,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。在當天的「玉音放送」廣播中,日本政府說明將接受波茨坦宣言和開羅宣言所列條件。其中包括朝鮮獨立,以及台灣歸還中華民國。

開羅宣言發表後,國民政府對如何接收台灣原有兩派意見,一派建議與大陸其他淪陷地區相同,設立台灣省;另一派則主張設立具有軍警等特殊公權力的特別行政區。蔣中正採納台灣調查委員會(1944年四月成立)主任委員陳儀在《台灣接管計畫綱要》中提出的意見,決定設立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。

八月二十九日,蔣中正先任命陳儀為台灣省行政長官,九月一日在重慶成立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與台灣省警備司令部。九月二日,在進入東京灣的美國戰艦密蘇里號上,日本簽署正式降伏文書。九月九日,在中國大陸的日軍也在南京向蔣委員長正式投降。

當時由於淪陷區廣大加上考量國共對立衝突,國民政府命令各地日軍仍暫駐原地,負責維持秩序,靜待國軍前往接收。大陸沿海各主要港口仍在日軍手中,並且戰爭期間都曾經受中美空軍轟炸,或美軍飛機、潛艇佈雷封鎖。在國軍接收後也須先清理、整修,才能恢復港口功能。而由美軍所派遣的運輸機、船艦,優先協助國軍接收華北的北平、青島、天津等重要城市。

十月五日,行政長官公署前進指揮所在台北成立,接收人員陸續搭機飛抵台灣。十五日,美國運輸艦載運國軍官兵在基隆登陸。當時的臺灣日日新報等媒體上,均有大量商家行號刊登歡慶臺灣光復的廣告。街上鑼鼓喧天、鞭炮聲不斷,戶戶張燈結綵,地方上則有若干民眾報復日本人的小騷動。

十月二十五日,台灣地區受降典禮於上午十點在「台北公會堂」(今台北市中山堂)舉行。末代台灣總督兼日軍第十方面軍司令安藤利吉,向代表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的陳儀投降。並有台灣人民代表林獻堂等人在場觀禮。陳儀宣布「臺灣日軍業於中華民國三十四年九月九日在南京投降,本官奉中國陸軍總司令何(應欽)轉奉中國戰區最高統帥蔣(中正)之命令,為臺灣受降主官……」

受降儀式後,陳儀發表廣播演說,稱臺灣及澎湖列島已重入中國版圖,臺灣光復。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正式開始運作,辦公地點設於原「台北市役所」(今行政院院址)。民國三十五(1946)年八月,行政長官公署頒布命令,將舉行受降典禮的十月二十五日定為「台灣光復節」。

同樣根據開羅宣言脫離日本殖民統治的大韓民國,則把日本宣布投降的八月十五日定為(韓國)光復節。北韓也把同一天定為「祖國光復節」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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